学生依法安全骑乘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安全与生命一线牵,幸福和安全两相连。现在由于电动车在生活中使用增多,因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渐上升的趋势。电动车这种交通工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方便与快捷的同时,也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让人担忧,它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了对学生的安全负责,确保学生上学路途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做出以下交通安全提示:
一、什么是电动自行车、什么是电动摩托车、什么是电动轻便摩托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蓝牌)、电动摩托车(黄牌)按照机动车管理,必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绿牌)按非机动车管理,可以不用考取摩托车驾驶证,但是,电动自行车必须上牌才能上路行驶。
二、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被查,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处300元至1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若驾驶员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除对驾驶人处300元至1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还将被记12分处理。
三、骑乘电动车、摩托车的要求
1.不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超员和报废车辆;
2.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骑电动车上路行驶;
3.电动车禁止加装遮阳伞等;
4.电动车不得乱停乱放,严格在指定地方停放;
5.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走非机动车道;
6.禁止车辆闯红灯;
7.骑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8.学生骑电动车上路行驶禁止带人;
9.教育孩子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请各位家长和学校共同形成合力,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开展班会,针对学生骑电动车现象,学生骑电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安全教育,不符合相关规定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助力车上、下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开展对骑电动车的学生联合检查,学校校内不提供停车场所,校外停放为个人行为,一旦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通知班主任和家长,进行思想教育并通报批评。
3.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与家长沟通,签订安全责任书,对不遵守学校规定,骑电动车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给孩子购买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电动车。
家长朋友们,安全重于泰山,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和学校形成强大的合力。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工作,履行好监管孩子的责任,从学生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新乐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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