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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表彰办法

2020年12月15日 15:32:19 访问量:1926 作者:新乐市职教中心教务处

1、联考时每专业挑选5人参加校试场,我校参加校试场学生的成绩与外校前若干名学生(前12或前20临时确定)的成绩进行比较。

2、我校每名教师的平均成绩,与外校平均成绩(前若干名学生)按学科大排名,基础课排名第一者表彰,专业课排名靠前者表彰。

3、同专业同学科我校与外校比较,所教各专业有一个排名第一的受表彰,专业课排名靠前者表彰。

4、高三和中专教师根据日常工作表现,由教务处确定表彰人员。

编辑: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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