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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比较办法

2020年12月15日 14:48:03 访问量:1173 作者:新乐市职教中心教务处

1、学期末联考时每班挑选5人参加校试场,合班每专业1-2人参加校试场。我校参加校试场学生的成绩与其他联考学校等量的排名靠前若干名学生的成绩进行比较。

2、为保证公平公正,参加成绩比较的各学科,必须统一试卷,考试时统一监场,考后统一阅卷。

3、我校每名教师的平均成绩,与外校平均成绩(前若干名学生)按学科大排名,排名第一者表彰。

4、同专业同学科我校与外校比较,所教各专业有一个排名第一的受表彰。

5、高三和中专教师根据日常工作表现,由教务处确定表彰人员。

 

 

 

 

编辑: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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