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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职教中心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及教学成绩考核办法

2020年12月15日 15:30:34 访问量:1080 作者:新乐市职教中心教务处

依照“重视教学安全,规范教学秩序,提升教学质量”的总体工作思路,以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为考核依据,现制定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及教学成绩考核办法如下:

一、本办法共分两个部分:

1、教学常规;

2、教学成绩。

二、本办法分学期独立执行,每学期25分,全学年共计50分,折考核分共计5分。

三、考核办法及具体内容:

(一)教学常规:

1、出勤:(包括开会、集体教研、集会及课堂教学时间)

2、课堂教学管理

1)备课

2)教案

3)作业批改

3、日常工作:

1)资料上交;

2)上课日志填写;

3)其他任务。

4、教学活动及其它(含奖励部分)

5、教学事故处理。

(二)教学成绩的评定:

说明: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考查和技能考核三类。每学期的考试、考查和技能考核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一般不变动。

1、评定方式:

1)考试;(2)考查;(3)抽测;(4)检测;(5)竞赛。

2、评定科目分类:

1)升学班:语文、数学、英语及专业技能和理论均为考试和抽测科目;

2)就业班:专业技能为考试和抽测科目,文化基础及专业理论为考查科目;

3)体育课:所有班级均为考试和抽测科目;

4)政治课:所有班级均为考查科目。

3、评定标准及分类:

1)类别:

A、考试科目以书面测试或实际操作为主要方式进行;

B、考查科目以学生学习成绩生成记录为主要方式,检测教师教学记录和学生考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形成性成绩50%

考试成绩50%

总分

出勤

笔记

作业

课堂表现

及格率80%以上

及格率70%-80%

及格率60%-69%

及格率50%-59%

及格率50%以下

100

10

15

15

10

50

45

40

30

20

 

2)标准:

A、考试科目语数外采用横比方式,其余采用纵比方式,考试科目设立基准线:各参考科目可以根据学生基础设定基准线,按提升和进步的等次划分成绩得分。

B、设定标准线,分别划定甲乙丙丁四个标准,按达到标准划定成绩得分。

4、考试和考查范围:

依据我校学生实际,每专业原则每科测定范围不少于10人,按人数多少,最多不超过15人。查测学生确定一般以任课教师自定为主。

注:本办法为试运行,在操作过程中如有不足,再行修改、完善。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编辑:鞠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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